资讯|普惠性减税政策来了!这次的优惠对象还是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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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定了这三件大事。会上,李克强总理作出了哪些部署?且听小禾为你梳理——

 

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

 

1. 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

2. 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3. 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 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使投向这类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

5. 为弥补因大规模减税降费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

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1. 对已经全国人大授权提前下达的1.39万亿元地方债要尽快启动发行。抓紧确定全年专项债分配方案,力争9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

2. 更好发挥专项债对当前稳投资促消费的重要作用。

3. 货币信贷政策要配合专项债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后续融资。

4. 规范专项债管理,落实偿还责任,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强化农民工欠薪治理

 

各地要优先清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导致的欠薪。对企业拖欠工资的,责令限期解决,逾期不支付的依法从严处罚。

 

总结

 

相关专家表示,此次新政首先提高了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将年应纳税所得额门槛从1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其次,对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部分从减按50%计入降低至25%,即“半的基础上再减半”。

举个例子

此次新政前,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的小微企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是可将100万按50%纳税,税率是20%,最终纳税10万元;新政之后,这家小微企业可以将100万元按25%纳税,税率仍是20%,最终实际应纳税5万元,比之前少纳税5成。

而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之前是不在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之内,按25%税率应缴所得税75万元;新政之后,该企业可以将300万元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降为20%,最终应纳税30万元,减税一半以上。

 

图文来源网络,经禾获仁发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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