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商标案尘埃落定,飞人铩羽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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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6日,乔丹商标之争迎来终审结果:
  • 经裁定,最高法认为“乔丹”商标并没有体现球星乔丹的个人特征,不具有可辨识性,同时乔丹体育也未曾利用其形象进行企业、产品宣传。遂法院判定乔丹商标不构成损害肖像权。
至此,持续了八年的商标纠纷终于落下了帷幕!
1991年乔丹体育注册了名为“丹乔”的商标,并在2000年将名称改为乔丹体育。

乔丹体育主要从事运动鞋、运动服装及运动配饰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经成为国内知名品牌。

迈克尔·杰弗里·乔丹是美国NBA著名篮球明星,被视为篮球乃至体育界最具影响力的球员之一
看着自己的名字被注册成了商标,飞人能忍?
2012年2月,乔丹以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其姓名权为由起诉,向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乔丹体育的78个相关注册商标。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分别在3月、10月两次驳回迈克尔·乔丹的商标撤销申请,乔丹提起行政诉讼,就此展开了一场长达8年的官司。
为了保住“乔丹QIAODAN”商标,乔丹体育多来年一直在上演“拉锯战”。
  • 乔丹体育公司代理律师表示:“乔丹本人的姓氏为‘JORDAN’,这和‘QIAODAN’相比有很大不同,而且‘JORDAN’只是美国一个普通的姓氏,很难认定‘乔丹’品牌与迈克尔·乔丹本人存在必然联系。
2015年,迈克尔·乔丹再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判,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裁定。
如今,针对肖像权的判决,最高法依然支持乔丹体育的一方,指出 ” 飞人 ” 商标没有明确体现乔丹的个人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因此不构成损害肖像权。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中,乔丹体育再次获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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