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接收发票要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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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规模纳税人不涉及抵扣的问题,日常的经营活动收取增值税普通发票就行,如果对方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可以的,现在小规模纳税人有8个行业(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不管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候,地址电话可以选择不填,但纳税人识别号码一定要填写完整,如果纳税人不填写纳税人识别号,这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合格的。

3、税率降低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要严格按照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正确的选择发票税率,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在4月1号之前的,按照原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纳税义务发生在4月1号以后的,要按照新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企业有大批量按照原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会严查是否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4、关于发票专用章的问题,开具增值税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加盖公章、财务章等其他章都是不允许的。发票备注栏也要按照规定有需要填写的必须填写完整。

5、在日常工作中,有些企业为了增加进项税额,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在填写改变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要求对方通过修改税收分类编码的方法,把一些不能抵扣的项目改成可以抵扣的项目,这也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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