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手法曝光!淘宝头部网红被罚近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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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千万粉丝量级的淘宝网红主播 “雪梨”、“林珊珊” 偷逃税款被处罚的消息,登上了多个网络热搜话题: #雪梨和林珊珊偷逃税被处罚#、#雪梨林珊珊李志强三人商业版图#、 #雪梨林珊珊道歉# ……

据杭州市税务局昨天发布的案件通报,网红主播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偷逃税款被依法处理,两人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2767.25万元,总计近亿元!

 

▲雪梨(左)和林珊珊(右) 图源:网络

同时,淘宝小二已通知商家,雪梨、林珊珊将被淘宝禁播15天,“目前商品标题含有两人名字的,都要修改”,知情人士称。

其实对于流量网红来说,被巨额罚款还算不上是最沉重的打击,而被永久禁播、被永久封号这类的处罚动作,对她们来说才是致命一击。

类似于明星被封杀,会让其失去商业造血功能,当然,这是题外话,不在此赘述。

那么,当红主播是怎样偷逃税款的呢?行业头部主播是通过什么手法偷逃税的?这或许是很多吃瓜群众想搞明白的。

对此,杭州市税务部门也给出了解答两人主要通过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转换为个独企业的经营所得,以此偷逃个人所得税

这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 “偷税行为”。

 

处罚通报

图源:浙江省税务局官网

其中,朱宸慧(即雪梨)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独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林珊珊通过同样方式将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4199.5万元,转换为个独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

事实上,如果按照个人所得缴税,个人收入超过96万元以后的部分,将适用45%最高边际税率,意味着超出100块钱的话就要交45块钱的税。

所以,为了避税,有些头部主播会在税收优惠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 “核定征收” 。

核定征收,是税务部门针对一部分小型企业或账簿混乱企业施行的一种财务制度。这部分企业直接按固定的应税所得税来缴纳,税率通常在5%左右。

从45%到5%,这里面足足有40%的税差,面对如此诱惑一些人就会选择铤而走险。

由此可见,成立个独企业享受核定征收,并不是万能的节税工具,该交的税还是得交。

而文娱领域的明星、网红等高收入群体,是相关部门着手整顿的典型对象,通过二次分配的调节促进社会公平

 

看来,相关部门给到当地园区的自有税收扶持政策,才是比较稳定的财务规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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