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洼地”从出现就一直很火,因为其切切实实地给企业带来的很多的税收红利,让不少的企业都从政策上,享受到了扶持,提高了利润,但是其中也存在着潜在的风险。
一、什么是税收洼地?
税收洼地指的是在特点的行政区域内,税务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制定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入驻企业的不同情况,对其进行不同政策的支持,降低企业的实际纳税额,提供企业利润,带动经济发展。一般使用的政策为简化征收方式、地方留存奖励扶持等政策,那么这个行政区域就称之为“税收洼地”。
二、税收洼地的类型
1、以核定征收为主的税收洼地
核定征收主要是针对新成立的小规模公司,考虑到没法设立自身的账簿,公司体系不完善等,鼓励全民创业时就会对企业进行核定征收,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也相对的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这是合理合法的核定征收政策,地方也会出具相关的政策文件以及相关的核定征收鉴定表,按照一年一出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核定。
一般走的就是用核定的方法来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等,这个税收洼地的政策是不稳定的。
2、以财政为征收的税收洼地
以政府返还为主的税收洼地是比较可信的。
它是让企业首先合法纳税然会根据企业的纳税额高低,按照地方留存收入的一定比例或者大部分比例再次返还给投资者,这种政府为背书的洼地政策是比较可信的。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税务部门针对特定地域的纳税人或特定的税种在征税时实施减征或免征,直接降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从而降低纳税人的实际税负。
3、国家规定的享受低税率的地区
特定区域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三大税种可以享受低税率。
三、税收洼地的风险
1、利用核定征收的“空壳公司”虚开发票风险大
2、利用核定征收的“空壳公司”转让利润风险大
3、高管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筹划工资风险大
四、对于核定征收类的“税收洼地”税局主要查什么?
1、是否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
2、是否对金融企业、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等特殊行业进行核定征收;
3、是否对设立分支机构的汇总纳税企业实行核定征收;
4、核定应税所得率适用情况,是否存在超率核定;
5、对年收入和利润变化明显超过20%以上的企业,税务机关是否履行调整应纳税所得率的职责;
6、对申报表收入和财报数据不一致企业的纠正情况;
7、对核定征收企业发票管控及注销管理情况;
8、其他需要关注事项。
五、税务机关后续如何监督?
1、严格落实对特定行业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得核定征收的要求。
2、对现存核定征收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建账立制,尽快转为查账征收企业;
3、对于年收入和利润额变化明显超过20%以上的企业,要切实调整应税所得率;
4、对于总局和省局直接修改征管鉴定的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大核查和日常评估力度;
5、关注核定征收企业的发票管控和注销管理情况,履行相应的征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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