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授课
教你读懂买卖合同
上海统瀚律师事务所
禾获仁平台赋能
精品知识讲座免费听
知识讲座的内容,由上海统瀚律师事务所的严佳群律师作为主讲,以案例演绎的形式来开始生动展开。让大家一下就进入情境,跟着主讲人一起思考。
读懂合同不踩坑
其实在大家企业经营的时候,签合同是最基本也是最常规的业务往来前提。如何在合同中规避漏洞;如何约定付款条件、验收条款等,在合同签订时,容易将一些细节忽视而导致纠纷,都是普遍遇到的问题。严律师以实际的经营双方为案例,为大家代入到合同签订的场景中,一一为大家详细科普。
把握买卖合同的核心
Business negotiation and Cooperation meeting
(1)订约目的-为什么要买/卖
(2)交易内容-买什么/卖什么
(3)货物交付:交货方式、交货地点以及交货时间-如何取得货物
(4)货物验收
(5)违约责任-对方不按合同履行怎么办
其实不管是买卖合同还是其他合同,实际上就是合同双方对于即将展开的交易在纸面上进行一次演习,买卖合同的核心要素,也就是将来交易的核心要素,所以买卖合同的约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是和交易的实际操作相符,大家在审核合同时,不单单是把他作为一个合同来看,更重要的是要把他作为一份交易的操作指南来看。将以上几点内容的操作环节、所需的时间、方式等等考虑进去,买卖合同才不会出错。
最后,附赠一个严律师的降低违约损失的小建议。公司在未来签订买卖合同,如合同金额较大且认为对方可能存在违约风险的,可以要求对方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人保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一种是一般责任保证,举个例子,如果对方欠付你货款,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那么在对方未付货款的情况下你就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支付;那如果是一般责任保证的,那么只有在对方没有财产再向你支付货款的情况下,你才可以要求保证人付款。所以对于债权人而言最有利的,无疑是连带责任保证。根据现在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方式的,法律默认的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但是根据明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民法典规定,没有约定保证方式的,法律默认的是一般责任保证,所以,当企业在约定保证责任时,切记明确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不然当你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时会有很大的阻碍。
如有疑问,欢迎继续咨询服务专家:在线咨询
您也可以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400-822-0128